10.3969/j.issn.1000-2359.2003.06.015
新闻侵害名誉权中的真实性冲突
真实性在新闻和法律中均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但是,他们对真实性的理解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有着明显差异.在目前大量的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中,法官普遍采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从而把举证责任放置于媒体和记者一方,这样就使媒体和记者在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案件中处于不利地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遵循我国<民法通则>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原则,由受害人来证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对自己名誉权的损害.而这种转变,又必须基于对新闻真实和法律真实的本质的深刻把握.
新闻、名誉权、真实性、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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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中国法律)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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