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03/j.cnki.1671-6124.2019.05.013
教育学者课程权力行使的困境与出路
教育学者是课程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其课程权力来源于专业、行政及公众的赋权.多方的权力赋予亦可能给教育学者的课程权力行使带来困境,使其学术自由的理想与政治期望产生冲突,在履行政策服务职能时顺从特定的利益诉求,而其精英化的行为模式亦有可能与大众需求脱节.教育学者课程权力的平衡行使需明确其权力和职责的范畴,保证课程制度的结构完整性和价值合理性,并创设有利于平衡专业、行政、公众利益的决策环境.在此基础上,教育学者亦应自觉提升其自我修为,合理行使"专业自主权",坚守"知识分子"节操,关注并汲取一线教师的建议.
教育学者、课程权力、专业、行政、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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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基地项目"课程改革的主体及其权力分配与制衡研究"15JD38
2019-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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