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03/j.cnki.1671-6124.2019.03.007
论学前教育立法的宗旨与原则
从行政干预走向法律规制,学前教育科学立法不可或缺.公共性是学前教育的基本属性,维护和提升学前教育的公共性是学前教育的立法宗旨.基于公共性的考虑,学前教育立法的原则包括:维护学前教育公益性,防止负的外部效应;维护学前教育公平性,保障儿童的基本消费;体现学前教育理性,符合儿童发展规律;维护学前教育自由性,建立多样态、多层次、多阶段的学前教育机构体系;尊重两类学前教育机构的差异性,促进公共性与自主性的协调.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立法、立法宗旨、立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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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011.8(教育学)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国家一般课题"民办学校分类规范的法律制度研究"BAA180023
2019-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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