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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虚无主义的应对:列维纳斯伦理学与教的超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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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无主义在本质上是道德虚无主义,就此而言,我们迄今生活在后尼采时代。从哲学回应虚无主义在于回答“道德是否是一种欺骗”这一生死攸关的问题。列维纳斯从西方哲学传统的批判出发,深入探究虚无主义的存在论根源,其伦理学为超越虚无主义做出了伟大的哲学贡献。列维纳斯认为伦理学即形而上学的思想,重构了对形而上学的理解,有助于我们正确地领受与理解善,维护善的至高无上,重塑对善的信仰。他认为如果善真具有终极的意义,那么这种善必须是超越性的,它异于存在之去是,并在存在之总体之外。这种伦理超越是自我对他者的无限责任,无限作为“迷”显露在我与他人的社会性之中,表现为一种“脸对脸”的关系,一种“说”对“所说”的超越。而教之发生,正在于它是一种“说”之主体性事件,以及一个“说”之相遇的发生,其中“所说”作为普遍性为教育之主体分享、共有。然而教之超越性,在于它不仅是一种“说”对“所说”的超越,还是一种教对学的超越,由此它打开了一种作为无限性的尺度与高度,它带来学生还未知道之物,由此保持了一种面向无限的可能。

无限、伦理超越、至善、他者、主体性、教育相遇

G40-02(教育学)

浙江省社科联研究一般课题2015N029

2015-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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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1671-6124

43-1381/G4

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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