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7148.2006.04.009
基层气象主管机构依法行政应注意的问题
@@ 2006年3月1日<人民法院报>刊发了一则新闻:<浙江首例气象官司开庭>.原告某广告公司诉称,其在施放喜庆气球时,被告苍南县气象局认定其不具备施放气球资质,违反了<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出对原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告不服,向苍南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维持了处罚决定.
基层、气象局、主管机构、处罚决定、原告、县政府、气球、苍南县、行政复议、人民法院、管理办法、资质、浙江、新闻、首例、开庭、广告、官司、罚款、被告
D6(中国政治)
2007-0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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