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366/j.cnki.1009-055X.2020.03.005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体系风险及中国态度
我国学界对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国内外实务中的状况缺乏全面了解,通过对中、 德、 日判例的历史考察可以揭示该理论的弊端及风险.期待可能性理论内涵、外延及适用范围模糊不清容易被滥用,虽然日本学者予以类型化,但实际上却产生了新的问题,即大部分类型化不过是将现有各种刑法理论置于其中,并在一定程度上有损现有刑法体系,造成原有刑法理论与该理论之间界限不明.虽然该理论于德、日社会混乱时期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具有历史局限性,因此应当放弃期待可能性理论,而以答责性理论作为解释根据,构建走向未来的精密而规范的刑法教义学.
期待可能性理论、体系风险、答责性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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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1(刑法)
教育部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被害人视角下涉P2P集资类犯罪的刑法规制研究";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规划课题"互联网金融创新异化的刑事规制研究"
2020-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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