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企业劳资关系的困境及对策研究:以广东为例
由跨国公司主导的“订单式”生产,导致加工贸易企业“定价权”缺失,压缩了劳资利益协调的空间。基于“流水线”的标准化生产工艺创造性不足,劳资双方缺乏合作共赢点,雇佣合同短期化特征明显。原先适用的基于个体主张的“保底型”法律制度安排,无法满足劳工“增长型”利益诉求快速发展的需要,劳资冲突缺乏制度化的集体协商对话消解机制。必须加大户籍、社保等社会管理制度改革力度,消除人口迁移的制度性障碍,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强化自有品牌培育,拓展劳资利益协调空间;同时,构建劳资集体协商平台,完善劳资利益协调机制,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以优化劳资利益分配格局,营造劳资合作氛围,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劳资关系、资产专用性、劳资利益协调机制、制度匹配
F216(经济计划)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基于演化博弈论的企业社会责任生成机制研究---以珠江三角洲为样本10YJAZH079;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企业劳工责任生成机制的演化博弈论研究10151009001000003;广州市哲社“十一五”规划基金项目珠江三角洲企业社会责任生成机制的SSP范式研究10Y73
2013-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