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55X.2012.06.008
开发区管委会“身份”之困惑及社会化正解
开发区立法滞后、“身份”不明.身份生成机理涉及经济全球化、试错式改革之路、政治集权与经济还权的大国治理结构、“职责同构”与“条块体制”的府际关系、国家战略定位及本身竞争力等.鉴于开发区契合于行政权社会化的治理变革、内生的契约结构、国家的战略定位、地方立法及实践的探索,法律应将试错权力配置给开发区,统一立法,将管委会身份社会化,界定为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其行政主体资格,先试“多中心治理”之道.
开发区管委会、身份、社会化、事业单位、立法
D922.1(中国法律)
2012-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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