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55X.2010.05.018
浅谈信息不对称下公众人物肖像权的法律保护
公众人物的肖像权出于满足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需要, 应让渡一些个人利益于媒体大众, 作出一些牺牲, 但其肖像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同普通大众一样需要保护.由于其肖像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开性, 在信息不对称下, 其往往不能知悉自己的肖像被侮辱性侵权使用的具体情况, 由此, 公众人物的肖像被侵害的知情权得不到保证, 造成其维权难, 举证难等问题, 本文试图从采用特殊的举证责任及归责原则入手, 试述我国公众人物肖像权的保护应采用特殊的侵权构成要件, 以期使其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
公众人物、信息不对称、肖像权、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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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9(中国法律)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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