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55X.2006.01.008
论外国程序法在我国涉外民事审判中的适用
对于外国程序法在国内的适用问题, 理论上观点不一, 实践中做法随意.持"法院地法原则"的学者主张一律不能适用外国程序法, 持"最密切关系原则"的学者主张可以适用外国程序法, 但都有片面和绝对化之嫌.正确的思路是在理论上确立"有条件适用原则"的观点, 以适用法院地法为原则, 以适用外国程序法为补充, 并以此修订和完善相关立法, 指导我国涉外民事审判实践.
外国程序法、涉外民事审判、有条件适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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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85(法学各部门)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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