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968/j.cnki.hnkj.1003-5168.2023.16.027
实用新型专利中关于计算机程序客体的审查
[目的]通过研究《专利法》及《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及计算机程序的申请和审查,结合实务中具体的案例,为实用新型专利中关于计算机程序的审查提供思路.[方法]通过三个不同案例,来判断不同情况下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进而对目前形势下实用新型专利中关于计算机程序类的审查提出自己的思考.[结果]对于计算机程序类的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应当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来判断某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体是对硬件结构的改进,还是对计算机软件程序的改进,以及计算机软件程序是否属于现有技术.[结论]涉及对计算机软件结构的改进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法》规定的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实用新型、保护客体、计算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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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2.7;TP391.3(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23-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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