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168.2021.24.038
我国政府信息多重产权保护的反思
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存在著作权保护、准著作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等多重保护,这极大地提高了政府信息再利用的成本,同时也与政府信息生产传播的机理相悖.为此有必要用统一的政府信息产权政策指导立法和司法实践.即在坚持现有政府信息著作权保护规则的基础上,排除准著作权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允许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自由使用.
政府信息;多重产权保护;自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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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政府信息开放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2020-ZZJH-027
2021-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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