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168.2020.36.026
卡通形象著作权保护特殊性研究
卡通形象保护的特殊性在于其以动态的形象彰显其活泼生动的形象和鲜明的性格特征,不完全等同于美术作品静态平面的表达方式.故有必要将卡通形象作为一类单独的保护客体进行保护;在侵权中采取整体侵权认定标准;赋予卡通形象"形象化权"以准确计算侵权损害赔偿.
卡通形象、独立保护、整体认定、形象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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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中国法律)
2021-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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