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监督共治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效推进
加强社会监督共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多方参与,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链条,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社会监督共治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在部分地区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调解试点、专业市场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首批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能力建设试点等工作,不断指导地方构建社会监督共治工作体系,相关地方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开展社会监督共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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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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