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168.2018.18.023
美国预先发明转让协议的分析及启示
2014年4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社会公布了《职务发明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认为《条例》相关内容有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嫌疑,这也成为《条例》出台受阻的主要原因之一.有学者认为,美国作为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法律对雇主的权益没有进行过多干预,我国更不应该通过立法对企业经营自主权予以过多干预.事实上,美国在"雇员优先"模式下对雇员权益有特殊的保护措施,突出表现在预先发明转让协议及其限制上.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2017 年委托课题《职务发明相关政策性文件梳理》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Y7530181G4
201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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