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168.2016.10.009
营业执照造假“珍祥”黯然失色
4月初,河南梦祥纯银制品公司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的(简称商评委)的裁定:河南梦祥纯银制品(下称河南梦祥)对张某强在第14类“珠宝首饰”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的第1 1577081号“珍祥”商标提起的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理由成立,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这起“因营业执照造假被宣告商标无效”的特案判定结果引起了业内的浓厚兴趣.
营业执照、造假、商标评审委员会、无效宣告、河南、工商行政管理、珠宝首饰、制品、判定结果、纯银、注册、兴趣、商品、评委、国家、裁定
D92;DF7
2016-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