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168.2016.04.014
知识产权正当性的哲学基础
一、知识的价值性
知识本身是抽象的,是传达概念的一种形式.知识不仅包括过去的经验知识,同时也包括创新性的知识,而这种创新性知识就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笔者认为,知识产权首先就是对知识的保护,这里所说的知识可以是创意、信息、思想、新技术、标识、方案、产品等等.知识产权同时是垄断、独占、专有的权利,因此知识产权是私权.我们每个人都有各种各样的知识,这些知识或许是从过去的经验当中总结出来的,或许是发展的过程当中不断积累的.
知识产权、正当性、创新性、经验知识、性知识、新技术、价值性、信息、思想、权利、垄断、概念、范畴、创意、传达、产品、标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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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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