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168.2016.03.031
赣南稀土废矿污染及治理行为研究
稀土是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我国赣南地区拥有全国已探明重稀土储量的72%,但早期有私挖滥采的历史.这导致了赣南稀土矿区山体植被严重破坏和土壤污染问题,甚至直接威胁赣江、东江两大水系的生态安全.近年来,赣州市基于“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准则,采取了一系列行为,加大整治稀土矿的无序开采所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这些行为包括整合稀土产业,上调稀土矿产资源税,设立稀土废矿土壤污染修复专项,建立以矿山林权所有者或经过林权转让获得经营权的当地农民为土壤复绿治理主体,并明确经营主体中长期受益的机制,以及一系列政府主导的相关行为等,不失为一种治污与矿区居民受益致富的双赢模式.
稀土、废矿、土壤污染、复垦(复绿)
X756(矿业、冶金工业废物处理与综合利用)
2016-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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