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47X.2014.01.001
聚焦《征信机构管理办法》
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3”第1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对辖区内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第四条 征信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诚信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征信机构、人民银行法、监督管理、中国、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职责、银行分支机构、依法履行、行政法规、授权范围、诚信经营、合法权益、国家利益、管理条例、管理办法、公共利益、法律法规、公司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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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F83
2014-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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