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缓抑或严厉:证券内幕交易罪防治对策之考量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747X.2008.03.029

宽缓抑或严厉:证券内幕交易罪防治对策之考量

引用
内幕交易罪的行为人有主观恶性,其行为有一定社会危害性,我国有关内幕交易罪法律制度相应的配套机制有一定的缺失层面.对内幕交易罪应采取严厉的政策与措施,表现在刑罚上,应当加大自由刑的幅度,增设无期徒刑.将倍数罚金制改为无限额罚金制.在非刑罚措施上,应当积极发挥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作用,强化监督管理机构的集中统一管理,赋予监管机构更多的监管权力.

内幕交易罪、信托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罪状描述、法定刑、刑事责任

26

F830.91;D914(金融、银行)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29-13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008-7796

41-1289/F

26

2008,26(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