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799.2023.07.007
数据二十条视域下的企业数据财产权建构
企业数据一直面临保护范式不确定的根源性问题,经过学界的长期讨论和数据二十条的正式出台,分类保护范式和行为规制范式逐渐被淘汰,权利范式得到认可.权利范式主张对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进行三权分置,侧重弱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以实现数据的高效流通.为了实现数据安全和各方利益平衡,同样有必要从尊重用户在先个人信息、保障公共利益和国家主权3方面进行限制.
数据二十条、企业数据财产权、范式、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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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G80-05;F321.1
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硕士项目;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项目
2023-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8-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