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799.2015.01.033
人行科技部门执法检查工作思考与建议
一、科技部门执法检查“四个项目”<br>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3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赋予人民银行“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的职责,具体为“指导、协调金融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为该职责的主要承担部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事项目录表》(银办发[2010]105号),人民银行科技部门执法检查有以下4个项目。
人行、科技部门、执法检查、人民银行、信息安全、职责、金融业、信息化工作、中国、内设机构、编制规定、目录表、国务院、国办发、办公厅、协调、通知、人员
TP3;D92
2015-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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