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799.2015.01.030
金融机构联保互保信贷研究--以江西省吉安市为例
联保互保信贷模式起源于孟加拉乡村银行联保小组,从1997年被我国政府作为扶贫项目开始试点推广以来,在满足弱势群体需求、增进社会福利、促进农村经济繁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0年以前,我国联保互保贷款主要应用在免息或低息贷款的农村扶贫项目,信贷资金的提供方主要是农村金融机构。近年来,联保互保贷款被广泛运用于小微企业贷款中,以解决中小企业资质不高、抵押品不足的问题,参与机构逐步扩展到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与此同时,联保互保固有的一些缺陷与风险也逐渐暴露,特别是近期上海、青岛钢贸联保企业集体违约事件的爆发,让金融机构重新审视联保互保对企业还款的约束作用。为了深入了解联保互保模式的利弊,防范可能发生的违约风险,本文以吉安市联保互保贷款的特点入手,分析联保互保贷款的优势和存在问题,为今后商业银行科学、理性地开展此项业务提供借鉴。
金融机构、联保互保、信贷资金、江西省、企业贷款、国有商业银行、企业资质、扶贫项目、孟加拉乡村银行、农村经济、股份制银行、政府作为、约束作用、业务提供、信贷模式、违约事件、违约风险、社会福利、群体需求、低息贷款
F83;TF0
2015-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