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799.2013.08.015
国际影子银行监管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一、影子银行体系国际监管发展现状
(一)主要金融强国及组织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措施及思路
1.美国
(1)完善商业银行与影子银行的关系.修订《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法案》等银行业相关法案,加强对商业银行的自营交易、表外业务及其与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关系的监管,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纳入资本金要求范围,重新将"表外业务"范围界定为11项内容,包括直接的信贷替代物、回购协议等.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子银行、银行体系、监管措施、资本金要求、银行控股、相关法案、回购协议、国际监管、股权基金、公司法案、范围界定、发展现状、对冲基金、银行业、替代物、组织、修订、信贷
F83;F8
2013-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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