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799.2012.12.081
对基层央行总稽核的职能定位思考
为提高县支行监督管理能力,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下发了《加强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确立了县(市)支行设总稽核职务,由纪检组长兼任。2006年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监督机制建设全面铺开,由中心支行统一派驻县(市)支行纪检监察审计室的监督模式被广泛实行。
职能定位、基层央行、稽核、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管理能力、监督模式
F832.31(金融、银行)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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