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799.2009.03.035
县辖支行确保内控制度执行的若干对策
@@ 2008年人行黑龙江通河县支行发生国库资金被盗案件,涉案金额为190139.61元人民币.作案手段并不隐蔽,犯罪过程也不复杂,却最终得逞.人民银行发生的资金案件主要教训:一是内控执行流于形式.二是监督检查不到位,内部控制环境较差.案件的发生再一次敲响了警钟,我们要从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控管理.
内控管理、制度执行、内部控制环境、风险防范意识、被盗案件、作案手段、国库资金、涉案金额、人民银行、教训、监督检查、犯罪过程、执行流、县支行、人民币、黑龙江、增强、形式、通河、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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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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