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9031.2021.07.010
投资者权益保护视域下智能投顾的现状与完善 ——以新《证券法》第六章为切入
智能投顾作为金融科技下新兴的一种服务模式,是2016年后在我国发展起来的.随着新《证券法》的出台,不难看出在普惠金融的大背景下,我国开始强调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目前来看,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智能投顾存在性质、责任义务体系不明,缺乏对算法的统一标准和监管,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不足,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安全存在隐患,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应积极借鉴在智能投顾领域相对发展较久的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的做法,结合本国实情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智能投顾、投资者保护、金融科技、新《证券法》
D922.28;F823.5;D912.28;DF438(中国法律)
2021-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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