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9031.2020.04.002
科创板差异化表决权的制度机理与完善
双层股权结构突破了传统的"同股同权"、"一股一票"的治理模式,通过发行特别表决权股的方式将公司控制权集中于创始人身上,既满足了创始人的融资需求,又保持了其对公司控制权的愿望,还促进了风险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有利于投资者和融资者的合作,促进资本与创新的对接.2019年上交所新推出的科创板也开始逐渐散发出其应有的活力,对此法律应如何为新经济公司上市融资创造有利条件,司法实践在面对相关法律问题时又应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成为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在法律层面面临的巨大挑战.本文以优刻得公司的招股计划说明书为例,从理论和实践上对其进行分析,并从引入"日落条款"、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控制人信义义务及健全监督机制并完善股东诉讼制度这三方面入手,以更好平衡控股人和投资者的双方利益.
科创板、表决权差异化、双层股权结构、信义义务
F832.51(金融、银行)
2020-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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