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9031.2011.12.14
浅议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欧盟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美欧各国加强了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管和防范.欧盟推动了新一轮的欧盟金融监管改革,旨在打破各成员国在金融监管领域相互割据的局面,实现了欧盟层面上的统一监管.其核心内容是建立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ESRC)和欧洲金融监管者体系(ESFS),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加强监管.本文在分析欧盟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动因、演进过程和主要框架的基础上,探讨了新欧盟金融监管体制的主要特点和对深化我国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作用.
欧盟、金融危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F832.1(金融、银行)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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