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67/j.cnki.1673-9272.2021.04.001
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研究
科学评价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目前大部分省、市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都是一套指标,相同标准,既忽略了各地区生态系统特征、资源环境本底、社会经济基础和人类活动形式的区域异质性,也尚未体现其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特定的功能和定位.新时期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要求逐步形成主体功能明显的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区域的主体功能不同,发展的首要任务不同,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路径也不同,建立差异化、精准化、现代化的生态文明评价体系,更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协调统一.从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功能区的区域分异客观规律和地域功能适宜性出发,构建包括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五个维度,分区分类的主体功能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为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机制,推动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落地提供了补充和参考.最后,建议优化调整现有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制度,提高资源环境基础数据质量以及建立健全差异化配套政策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主体功能区;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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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5(国民经济管理)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特大城市边缘区绿色空间布局优化及实施机制研究";生态环境部环保科研专项课题"主体功能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标准及评价机制研究"
2021-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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