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67/j.cnki.1673-9272.2020.05.006
我国生态环境法律的历史演变与实施成效
生态环境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是法律代替环境政策的必然逻辑.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不完善到完善,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环境保护法律为核心,以环境法规、地方性环境法规、部门环境规章为补充,以刑法为最终保障的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环境立法三十多年来,国家通过推进污染治理、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强制环保主体执行环境保护制度,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生态环境法律实施成效非常显著:污染事故不断下降;公众环境诉求得到了及时解决;环境行政执法成绩斐然;环境刑事司法威慑力大增;环保督察效果前所未有.应当不断完善立法、执法和司法,使生态环境法律更好地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生态环境法律、演变过程、演变趋势、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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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5(国民经济管理)
湖南省教育厅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我国生态环境法律政策的演变、绩效及发展研究"17K109
2020-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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