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67/j.cnki.1673-9272.2020.05.001
政社共治下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困境与突破
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是基于环境政社共治的理念下,以党委为统领、政府为主导,在此基础上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协同参与环境治理,通过平衡各方利益、协同解决冲突和促进公共利益,达到担负环境责任与环境利益的最大化,其显著特征是以政府主导为关键、以权责明确为核心、以政社共治为理念.目前,政社共治下环境治理体系建设还存在着法治建设有待完善、主体权责配置欠科学、监督体系执行不够有力、企业未能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力量参与行动力不足等现实困境.为提升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和成效,亟需以完善环境政社共治的法治保障、科学设计环境政社共治的权责配置、强化环境政社共治的监管体系、激发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及大力推进全民参与环境共治共享五个方面为突破路径,进而实现环境政社共治的有效性和高质量.
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政社共治、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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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5(国民经济管理)
湖南省社科智库项目"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大数据时代城市生活垃圾政社协同治理的场域与机制研究"
2020-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