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72.2010.01.013
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共财政途径
以生态效益为主导功能的生态公益林,为社会提供了”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需要公共财政的支持与调节.但是,由于公共财政政策本身存在着缺陷,需要我们优化单纯通过公共财政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途径,加强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跟踪,逐步启动国内的碳汇贸易,以适应国际森林碳汇贸易市场的发展趋势.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公共财政途径、碳汇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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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18(林业基础科学)
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湘教通”2006”180号
2010-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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