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72.2006.05.054
我国检察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检察权既不是行政权,也不是司法权,而是一种区别于行政权和司法权,具有独立权能的法律监督权.设置检察权的目的,是对行政权和司法权进行监督,以促使行政与司法的廉洁与公正.为充分保障检察权权能的发挥和目的的实现,应设置科学、合理的保障机制,以确保检察权能够独立行使,不受任何干涉.另外,检察权并非”尚方宝剑”,亦应受到其它权利的制约,以确保检察权行使的正当性.
检察权、法律监督权、定位、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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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6-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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