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361.2009.01.001
党委领导下的院(校)长负责制实现机制探索
当前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校)长负责制,书记、院(校)长之间的关系协调问题一直是教育界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通过以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党建的成功实践为例,提出了党委领导下的院(校)长负责制体制下的高校管理实践中,党委应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方向,抓大事,抓监督保障,抓自身设建上,确保办学方向明确;建设优良高效的干部团队,为学院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同时提出了职责明确、制度完善、书记与院长各负其责是落实党委领导的核心因素,而这关键在于健全"领导"与"负责"的机制,党委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院长充分尊重党委集体领导,党委书记、院长在共同事业上同心协力,党委领导与院长负责在理念、目标、步骤与思路上相协调.
高校、管理、党委领导、院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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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71.2(学校管理)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资助课题XJK07DJA009
2009-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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