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575.2017.01.012
论我国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各地开始着手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作为该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目前在选聘对象、条件、程序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选聘对象上仅以个人形式出现,选聘条件上多重视知名度而忽视实际工作能力,选聘方式上缺乏竞争机制,这些都制约了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作用的充分发挥.应将律师事务所纳入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对象,加强规范性,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政府专职法律顾问等制度.
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制度、专职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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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1(法学各部门)
海南省2014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南海行政执法程序研究”HNSKZ14-73
2017-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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