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1140.2009.05.020
民愤与刑事司法
法律,国家稳定的基石,法治的根本;民愤,只不过是一种民间情绪而已.从表面上,法律是法律,民愤是民愤,二者似乎毫无关系.但从最近的许霆案,到张金柱案、黄静案、刘涌案、佘祥林案,邱兴华案等案件中可以看到,民愤都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民意无意间成了左右审判,铸造冤案的祸因之一,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不怪乎有人质疑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重新审视刑事司法中的民愤似乎显得尤为重要.
民愤、程序正义、司法独立、陪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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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中国法律)
2010-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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