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1140.2009.03.028
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可行性的经济分析
我国现在仍处于发展初期,国力不强,可法资源有限,不能满足司法需求,这要求我们必须采取其他方式来现行行政纠纷解决方式的匮乏.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行政诉讼案件选择调解有其存在和适用的空间,针对我国现实情况,可以引入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既然行政诉讼调解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那么这种制度就不能被取消或限制,而只有通过克服调解制度的缺陷来完善和扩大行政诉讼调解的适用.
行政诉讼调解、经济分析、成本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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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中国法律)
2009-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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