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242.2011.06.004
危险驾驶罪司法适用论要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对于惩治、打击危险驾驶行为具有积极意义.但是,由于刑法条文规定的粗疏简单而且用语含糊,使得该罪的构成要件并不明确,造成了司法机关认定犯罪的标准不统一的司法困境.司法机关科学地把握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是推进准确司法适用的基本思路.司法机关在切实践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时,应正确地采取强制措施,快速地办理案件,审慎地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驾驶罪、司法适用、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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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现代交通安全的刑法保护问题研究”10CFX028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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