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242.2011.01.009
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国内立法研究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缔约国建立和完善反腐败犯罪立法的重要依据和参考."公约"的基本刑事思想及对缔约国的要求主要是以预防为主,更加高效有力地打击腐败犯罪.2009年3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以及2010年8月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是我国履行"公约"的积极成果.目前,我国的刑事立法距"公约"的要求仍有差距,主要是缺乏反腐败犯罪的专门立法以及在反腐败犯罪的定罪体系、法定刑、特别程序等方面存在不足,这也是我国进一步改革反腐败犯罪立法的发展方向和具体内容.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腐败犯罪、国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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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7.9;D924(国际法)
2011-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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