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793.2022.02.001
应充分发挥财产税的公平分配功能
我国财产税制建设思路存在偏差,财产税体系不完善,财产税相关税种的税制要素设计不合理,财产税制公平财富分配作用有限.为适应新时代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和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应尽快改革车船税,同时将现行对房屋、土地征收的财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并使其成为县级政府的主体税种,适时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从而形成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车船税、遗产税与赠与税等税种相互搭配的收入分配调节格局,充分运用税收杠杆促进我国经济均衡发展和共同富裕目标顺利实现.
税制改革、财产税制、房地产税、车船税、遗产税与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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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2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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