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793.2018.04.004
环境保护税的自身定位与制度功效——以费改税为视角
开征环境保护税是我国加强环境治理与保护的重要经济手段, 也是完善我国环境类税费体制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由排污费平移立法而来的环境保护税的设立, 不仅是环境税费领域重要的阶段性立法,也是现代税收理论对于税费关系的重新思考.从自身定位来说, 环境保护税是费改税的阶段性立法,其作用是有限的.从制度功效来说,环境保护税既有积极功效也有消极作用, 但利大于弊.环境保护税的全面开征将给我国环境税费体系注入新的活力,在促进环境领域税费体系完善的同时起到保护环境的重要作用.
费改税、环境保护税、制度功效、绿色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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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19-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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