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793.2017.06.001
教育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问题探讨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以社会公共需求为基础,以政府与市场分工为前提.不同教育服务的公共需求强度不同,政府参与度也应不同.公共性强弱,与政府事权及支出责任级别正相关;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和直接受益的优势,上级政府具有监督与调控优势.从公共性从弱到强排序,学校教育依次可排序为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义务教育.根据外部性、信息复杂性和激励相容3个原则,分析政府间不同类型教育财政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现状后可知,中央政府应强化在义务教育均等化和提供学生补助方面的支出责任;省级政府应主要发挥好监管与调控的作用,当前应重点加强学前教育的师资支持力度;市县级政府重点解决基本建设问题并落实好上级政府委托事项.
财政、教育、财政事权、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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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26.7(中国教育事业)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2016BC323
2018-0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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