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947.2021.02.003
京津冀建立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协调联动机制
为应对跨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提升京津冀三地协同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能力,近日,由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共同签订《京津冀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协调联动应急方案》,从信息互通、联合会商、应急支援和联动处置等方面建立京津冀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协调联动机制.
根据方案要求,京津冀三地将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信息共享、常态化联络和预警通报工作,分析研判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研究制定安全防范应对措施.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过程中,三地应急管理部门将及时开展信息通报和联合会商,并根据其他省、市的支援请求,组织调动危险化学品事故专家、物资装备和专业救援队伍等力量参与处置,实现应急救援支援力量联动和统一指挥调度.同时,方案还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交通、电力和通信保障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
危险化学品事故、协调联动机制、京津冀
X928.5;D630;TQ086
2021-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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