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947.2020.01.051
共同呵护公共安全
近日,济源市人民法院判处一起高空抛物案.去年5月25日9时许,济源市轵城镇男子卫某某将电动自行车从20楼摔下,致电动车毁损,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社区调查情况,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高空抛物的卫某某获得三年刑罚,这个案例对于有效遏制让人深恶痛绝的城市高空抛物事件,增强每个公民的公共安全意识,无疑具有极大的警示效应.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加速推进,城市里高层建筑鳞次栉比,然而很多人虽然住进了高楼大厦,身体享受着城市生活的便利,脑子仍然停留在乡村社会的平房中,公共安全意识要么一片空白,要么薄弱得像一张纸,给公共安全带来的严峻挑战,我们感同身受.
2020-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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