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947.2017.06.010
简政放权加强”三同时”监督管理 ——解读《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修订背景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2016年7月2日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取消了安全监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行政审批事项,保留了建设单位履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同时规定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依法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本《办法》.
简政放权、监督管理、解读、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安全监管、监管部门、违法违规行为、防治法、职业卫生、政府职能、暂行办法、优化服务、修改实施、修订背景、审批事项、深化改革、建设单位、监督检查
G64;G25
2017-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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