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947.2014.03.007
完善“护身符”让女职工美丽绽放
从1900年2月20日台北革除缠足陋习掀起天然足潮流,到1924年3月8日广州妇女举行中国首次“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从1986年我国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下发新中国第一个明确女职工“五期”保健的《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到1992年4月3日全国七届人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从1998年9月1日新中国第一个妇女劳动保护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实施,到2012年4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出台,近百年来,中国妇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放,女性地位明显提高,女职工劳动保护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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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7;X96
2014-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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