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重拳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四部门联合发文重申:9月22日前必须撤出投资
@@ 本刊讯本刊记者报道 9月5日,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国资委、省安监局联合发出<关于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规定凡本人或以他人名义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必须在9月22日前撤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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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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