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孩子保护自已
@@ 我国早在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法律形式,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做了明确规定,在<保护法>中提出了”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校和教师都有责任让孩子懂得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在这些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保护、常务委员会、司法保护、社会保护、教育、家庭保护、法律形式、法律武器、法律手段、责任、维护、侵害、教师、国家
C91;G4
2011-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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