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875.2023.09.026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节选)
第二章 伦理审查委员会
第五条 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采供血机构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是伦理审查工作的管理责任主体 ,应当设立伦理审查委员会 ,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 ,定期对从事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科研人员、学生、科研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生命伦理教育和培训.
伦理审查、生命科学、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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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2;G623.7;G40
2023-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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